真金白银补贴,助力企业开拓市场。近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了《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举办专场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和搭建平台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三个方面,提出六大措施,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新举措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相关项目扶持参照该措施执行。
支持企业举办专场活动
举措一: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在本市举办工信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的产业或行业年会、峰会。对经报市工信局同意举办的活动,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会议支出(场租费及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费)最高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举措二:支持国家部委及直属机构、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主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产业展会在厦落地。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并予以协调相关活动保障。
举措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国内各地举办的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开拓市场活动。对参会企业数达30家以上的,单个项目按企业实付场租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助扶持,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展会
举措四:鼓励企业组团参加重要展会。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参展企业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单一展会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设立厦门展区集中布展,为企业组团展示提供统一形象宣传,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公共布展费最高20万元等。
搭建平台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举措五: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在机场、高铁、地铁、公交等重点场所开展产品应用、体验、展示,并予以安排资金保障。
举措六:支持举办促进我市企业开拓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等重要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