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说明会昨举行
近日,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将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范围,参与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低息贷款等一揽子优惠。政策一出台,反响热烈。为让灵活就业人员更好地理解政策,11月6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政策说明会,邀请资深律师、行业专家,从政策出台背景、制定依据、试点目标、制度优势、政策优惠等多角度进行解读,从而加深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也让他们更好地用好政策。
覆盖范围广泛
快递外卖人员等均可参加
10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岛城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说明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处处长宁树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解析。
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岛城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灵活就业且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等。
谈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界定,山东德衡(城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一惠表示,她在日常接触案例中发现,很多人对灵活就业这一概念了解不清。“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是符合政策的。”赵一惠表示,与传统的就业人群相比,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特点是从事的职业灵活多变,以劳务服务为主,没有固定用工单位。经过统计,灵活就业人员中,有很大比例是青年人、新市民,这一部分人员对改善住房条件有迫切的需求,对缴存公积金也有较高的意愿,将他们纳入公积金缴纳范围,有效保护他们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政策灵活性高
低息贷款最高可贷96万元
缴存方面,据宁树波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可以根据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并随时进行调整。
缴存机制灵活,对此,中国市场学会房地产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王寿林给予了极高评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肯定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这种收入特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我要给青岛公积金点一个赞。”王寿林表示,“一方面,他们可以缴纳公积金后享受低息贷款,另一方面,在缴存的时候,他们可以根据收入多少自己决定缴存额度,政策真的很灵活。”王寿林认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地灵活就业者选择了青岛这座城市,相应的,他们也有了置业安居需求。公积金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等优惠,对这部分人群来说是巨大利好。
据宁树波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受低息贷款优惠、缴存补贴优惠等5重优惠。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达到申贷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低息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3.1%,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96万元。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2年的,在最高限额范围内,贷款额度还可上浮10%。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除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还可享受0.5%的缴存补贴,年利率可达2%。
办理渠道丰富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在说明会上,针对疑惑,宁树波还介绍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政策差异”。一方面,两者缴存机制不同:在职职工是强制缴存,须按月缴纳,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并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停缴;灵活就业人员是自愿缴存,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同时退出灵活,没有发生公积金贷款就可以自由退出。另一方面,两者缴存资金来源不同:在职职工个人交一部分,单位交一部分,合计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全部负担缴存资金。再者,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公积金有优惠政策,比如补贴优惠、贷款额度上浮优惠等等。
政策机制灵活、优惠福利多样,在办理上,同样便捷。据宁树波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含“爱山东”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线上自助办理,也可到各区(市)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现场办理。
宁树波表示,此次试点,探索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难问题,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欢迎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到制度中来,享受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红利。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