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一种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企业与员工之间并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通过与灵活用工平台与灵活就就业者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相关条款,以实现灵活用工的目的。
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灵活用工一般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因为灵活用工没有稳定的工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灵活用工的适用场景:适用于那些需要灵活调整员工数量、工作时间和地点的企业,如一些季节性行业或项目制企业。这种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同时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2.灵活用工的结算方式:通过薪给力灵活用工平台结算,平台基于真实业务关系,为企业提供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信息流五流合一的发票以及完税证明,并代征个税(一般是核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