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工作时间不一定是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通常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然而,灵活用工可以根据项目需求来制定工作时间,也可以改变工作时间安排。对于工作量不饱和的员工,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灵活用工形式,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灵活用工改变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工作性质的特点,变单一工时工作制为灵活用工多种工时工作制,包括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后两种一般称之为特殊工时工作制。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后,企业方可执行。
请注意,具体的灵活用工工作时间安排可以咨询相关企业或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