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就业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用工方式明显增多。灵活用工非标准的劳动关系已成为就业常态和趋势。关于“新就业形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
去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指出“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明确表示支持社会新就业形态和企业灵活用工。灵活用工这一突破性观念,囊括了新一轮经济变革所导致的就业模式、工作模式的巨大变化,引发用工单位的广泛关注。
新事物,总有生机勃勃的一面,灵活用工也不例外。从固定岗位到灵活就业,从定时定点劳动到随时随地工作,从单一岗位到身兼数职,对于用工单位而言纾解了一些人员短缺,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效益最大化。
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趋势、优化经济模式、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机遇期。国家重视“新就业形态”,加快系统化劳动规则的建设,灵活用工平台也会加强统筹资金、技术、技能培养等体系的配套,破除相关障碍。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灵活用工服务在不断优化,及时补齐短板,保障灵活用工平台各方雇主和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回顾历史长河,人类恰恰是在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发现新的自我,实现破茧蜕变,推动社会发展,影响历史变迁。从灵活用工角度看未来,新的劳动形态和新的就业方式将创造新的创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