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符合时代的发展,企业、自由职业者和政府监管机构都在促进灵活用工的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全国深化“管道”改革优化商业环境电话会议关键任务分工计划(以下简称分工计划),分工计划要求打破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特别是新的就业形式,加快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政策的调整,适应和促进新的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将灵活用工和共享就业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和促进劳动力市场或零工市场的建立。
政府拓宽灵活用工渠道主要是将灵活用工岗位的供需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灵活用工岗位的供需双方提供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在交通便利、就业集中的地方设立人才就业市场或灵活用工市场,为灵活用工人员提供标准化有序的就业招聘、组织劳务等对接洽谈。同时,政府鼓励商业人力资源服务,将灵活就业人员推向外地就业,积极介绍就业人员出国就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福利补贴。
政策有利,灵活用工已成为过去两年最常见的就业模式。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灵活用工规模已达2亿人。我们常见的外卖员、快递员、网络名人锚、网络叫车司机正在使用这种更加多样化和方便的“灵活用工”模式。
与传统的就业平台相比,灵活的就业平台更高效、更智能、更方便。在使用灵活的就业平台之前,许多企业将项目外包给自由职业者,并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增值税发票。虽然自由职业者可以代表税务局开具,但这个过程非常复杂,费时费力,企业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能代表普通增值税发票,这将增加双方的大量成本。
在尝试了“灵活用工”模式带来的便利性后,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这种就业模式。主要原因是灵活用工平台可以解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效率。
企业将项目分包给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将项目分包给个人,并为个人申请个人工商营业执照。项目完成后,企业向平台支付佣金和服务费,平台向个人支付佣金,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票,个人向平台提供普通票。